一、外借册次
个人读者每次可借20册中外文图书、期刊或视听文献;每30天可在信阅平台选借1次新书,每次不超过3册(书商直供,册数本馆可根据情况调整)。
团体读者每次可借240册中外文图书。
二、借期
个人读者图书、期刊、视听文献借期30天。
团体读者图书借期180天。
三、续借
个人读者所借文献在借期内可续借1次,续借期30天。
团体读者所借图书在借期内可续借1次,续借期60天。
四、预约
个人读者每次可预约1册图书。
团体读者每次可预约5册图书。
被预约图书不可续借。
五、浙江省视障信息无障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视障中心”)的盲文文献、光盘供视障用户外借,可外借文献的数量、借期、续借和预约规定如下:
1.盲文文献每次最多可借6册,借期60天,可预约,不续借。
2.光盘每次最多可借2套(每套可含1片或多片光盘),借期60天,可预约,不续借。
六、借还、续借和预约手续办理
(一)外借:
1.到馆外借
在文献所在阅览室的自助借书机或人工服务台办理,办理时间同阅览室开放时间。闭架图书外借手续在总服务台办理。
2.寄递外借
可登录浙江图书馆微信服务号、支付宝生活号、本馆网页和APP自助办理。
外借日期自快递签收当日起开始计算。
(二)归还
1.到馆归还
图书、期刊可在自助还书区、总服务台、总馆北门24小时还书机或传达室还书箱等馆内指定区域归还。
光盘(非随书光盘)、盲文文献:请归还至文献所在阅览室服务台。
2.寄递归还
可通过邮寄方式归还所借文献,邮寄信息为:
收件人:浙江图书馆总服务台
收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73号
联系电话:(0571)87988700
归还日期以工作人员实际收到图书进行系统操作时间为准。信阅平台新书(书商直供)寄递归还时,须附上身份证号码。
3.馆际互借:
在总服务台办理。
4.续借:可登录浙江图书馆微信服务号、支付宝生活号、本馆APP自助办理,或在开放时间内前往文献所在地服务台及自助借还设备上办理。
5.预约:可登录浙江图书馆网站、微信服务号、支付宝生活号和本馆APP自助办理或在开放时间内在文献所在地的服务台办理。预约视障中心的盲文书、光盘,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电话(0571-87986572)或前往视障中心服务台办理。
七、办理文献外借手续时,请仔细检查所借文献是否有批划、涂改、污损、条形码损坏等情况,如发现上述情况,请向服务台工作人员反映。
八、发生逾期、遗失、损坏文献等情况,按本馆相关规定处理。
九、本规定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原《浙江图书馆文献外借规则(2014年4月修订)》同时废止。本规定解释权归浙江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