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把服务送到更广泛的读者身边,我馆在全省各地的学校、社区、部队、监狱等设立馆外服务点,为读者提供文献借阅、讲座、展览等服务。
联 系 人:杨老师、姚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988612
申请流程:
馆外服务点建设程序主要分为四步:馆外服务点建设申请、馆外服务点资格审查、签署馆外服务点建设协议书、实施建设方案。
1. 馆外服务点建设申请
下载填写“浙江图书馆馆外服务点设立申请表(点击下载)”,向浙江图书馆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单位的背景资料、设立条件(包括目前已具备的建设馆外服务点的硬件和软件条件)和申请理由等。申请请当面提交。
2. 馆外服务点资格审查
在接到意向方的馆外服务点设立申请十五个工作日内,浙江图书馆馆外服务点业务管理部门安排工作人员对申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分两部分:
①资料审查,即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
②实地审查,即浙江图书馆派遣工作人员对申请单位的各项指标进行实地考察。
审查结束后,向浙江图书馆馆部提交馆外服务点建设申请审查报告。
3. 签署馆外服务点建设协议
馆外服务点建设申请经馆部批复同意后即可签署馆外服务点建设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表达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主要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双方具体负责人及其他需要明确的信息等,协议原则上有效期为一年,协议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
4. 实施建设方案
根据馆外服务点建设协议的要求,双方应细化具体实施方案,包括馆外服务点流通规则、规章制度、开放时间、图书流转等。馆外服务点将使用浙江图书馆自动化系统的,由浙图分配系统代码及各种标识号,并负责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培训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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