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形式:为自备资料来馆学习的读者提供自修场所
开放时间:一楼自修室:9:00—21:00(周一至周日)
负一层自修室:9:00—17:30(周一至周日)
1. 免证自修。
2. 自修室内倡导文明行为,请自觉保持安静、卫生、整洁的学习环境。
—禁止吸烟、随地吐痰;
—请勿长时间占位休憩睡眠;
—就餐时间可以食用自备干粮和点心,其他食物请勿带入室内;
—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手机请置于静音或振动状态,接听电话请至室外;
—请勿将雨具放在桌椅上;废纸和其他垃圾请弃置于废物篓(箱)。
3. 请妥善保管个人物品以防不必要的损失。手提电脑、钱包、手机等重要物品请勿离身。离开自修室时,请随即带走个人物品。
4. 如有其他需要,欢迎咨询工作人员,浙江图书馆将竭诚为您服务。
服务电话:87986125(一楼自修室) 读者意见受理电话:87986018、87988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