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图书馆诚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机构团体向图书馆慷慨捐赠文献资料,为继续做好文献捐赠工作,兹将本馆接受文献捐赠的相关要求公布如下,敬请捐赠者通晓。
一、捐赠文献入藏原则
(一)入藏范围
1. 中外珍稀古籍、舆图、金石拓片、名家批校本、名家手稿、革命历史文献等具有较高保存和研究价值的文献。
2. 具备一定的学术成就和影响力的海内外浙江籍人士及驻浙知名人士的个人着作、传记、手稿、日记、图片以及具有个人特征的各种类型资料,以及具有浙江地方特色且有史料价值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文献资料,包括图书、报刊、音像资料、电子文献等,如:方志、家谱、信函、图片、文件汇编、科技报告、多媒体等。
3. 属本馆缺藏或者馆藏复本2本及以下的正式出版物。
(二)下列文献不予入藏
1. 违反国家出版、着作权法等相关法律的文献。
2. 内容低俗,宣扬封建迷信,言论、观点、立场反动的文献。
3. 内容、时间失效,不具学术及参考价值的文献。
4. 非正式出版物(珍贵古籍和浙江地方文献除外)。
5. 涂抹、水渍及破损的图书及不完整的套装书刊。
6. 本馆已有复本3册及以上的文献。
7. 其他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文献。
二、捐赠文献权益处理
1. 捐赠者对捐赠的文献应拥有合法处置权,并对文献内容的合法性负责。
2. 捐赠文献一经接收并办妥有关手续,其所有权和处理权等所有相关权益即归浙江图书馆所有,本馆有权不告知捐赠者即可对文献进行处置。
3. 凡符合本馆入藏范围的捐赠文献,将被补充作为正式馆藏,向捐赠者回馈证书,并在本馆网站予以公布。
4. 不属于本馆入藏范围且未经联系直接寄送到馆的捐赠文献,我馆将为捐赠者保管3个月,在此期间捐赠者可随时联系取回(邮费自付)。逾期未取回,将视同允许本馆自行处置。
三、捐赠文献注意事项
1. 捐赠文献寄赠至馆,请务必在文献资料中另附纸写明捐赠人姓名、详细的回寄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捐赠文献题名和数量以便本馆工作人员核对并及时反馈入藏处理信息。
2. 同样的文献资料一般赠送5本以下为宜。
3. 本馆回馈捐赠者的证书仅表达对捐赠者的谢意,并不代表本馆对捐赠文献内容或学术水准的评价。
4. 欢迎着作权所有人在所捐文献资料扉页留下题签,同种文献留1个为宜。
四、捐赠联系方式
1. 捐赠咨询:
联系人:浙江图书馆采编部章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986727(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Email:wxjz@kevcin.com
2. 邮寄捐赠:
寄赠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73号浙江图书馆采编部
邮政编码:310007
寄赠备注:请在包装正面注明“图书捐赠”字样
3. 到馆捐赠:
捐赠者可亲自将文献直接送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73号浙江图书馆采编部(二楼2014室)
接受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